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2台18吨电动洗扫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1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2台18吨级电动洗扫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2台18吨级电动洗扫车将用于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道路清扫作业,实行每天两班作业制,每班12小时,每天平均作业时间为18小时。电动洗扫车结构合理、技术先进、性能优良、节能环保、操作方便、易于维修,具有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适应清扫物料比重大、颗粒大、粘度大的特点,适应在连云港赣榆港区相对湿度较大、有雾气的海洋性气候且粉尘大地作业环境,适用各季节、全天候、晴雨天正常使用。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2交货地点: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码头现场。
2.3交货期:在合同签定生效起45日历天内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不得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授权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的合法授权,就招标内容中同一货物不得代理两个或以上品牌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有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本省信用评级结果确定。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①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②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参照注册地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94.5分)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不高于90分)确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下的,按照其信用等级确定;
③其他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信用分为85分)。
3.3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预约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17时00分;
(2)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9时00分;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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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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