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雾灯等产品(高信公司-甬莞高速)招标公告
2025-05-21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雾灯等产品(高信公司)公开招标项目已列入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年度计划,项目业主(即合同签订主体)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了满足甬莞高速(宁波段)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的建设需求,本次招标项目主要为该项目建设提供雾灯等产品。投标人需完成相关货物的交货、安装、调试及后续售后服务等内容。
2.2招标范围如下:
合同包名称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W1包 |
雾灯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套 |
40 |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
彩色灯带 |
米 |
3200 |
|||
黄闪灯带 |
米 |
240 |
|||
黄闪诱导标 |
套 |
44 |
|||
智能诱导灯 |
套 |
1170 |
|||
诱导灯 |
套 |
110 |
|||
诱导灯支架 |
套 |
110 |
|||
警示灯 |
套 |
16 |
注:清单中数量及交货地点为暂定,最终采购数量及交货地点根据具体项目实际需求确定,项目业主有权根据落地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3交货期:自收到供货通知书后20天内完成交货。
2.4供货周期:自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最后一批供货完成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个照明设备供货业绩且单个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120万元;
3.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代理证书、授权经销商证书或销售证明文件等(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品牌代理证明材料),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否则均按否决标处理。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