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刘桥镇出口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尹家园示范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5-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桥镇出口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尹家园示范园工程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尹家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和村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刘桥镇尹家园村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地处尹家园村,计划建筑面积    ㎡,主要内容有钢板墙板、压型钢板双坡屋脊、型材屋面、混凝土地面、墙面一般抹灰、金属卷帘(闸)门、金属构件刷防火涂料(檩条)、工厂灯、避雷网(基础接地)、室内消火栓箱、镀锌钢管、网格式地漏、路床(槽)整形、碎石等。

2.1.3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 (人民币1200000元)

2.1.4工期要求: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按合同要求

2.1.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图纸、工程施工清单与要求。

2.3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按现状,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施工用水、电: 由施工单位负责 。

(3)场内外道路:按现状,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其他:中标单位应独立、有效的处理好施工过程中与周边居民之间的关系,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过程中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因此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

请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

2.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区、镇关于工程交易的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 月  5 日9 时 00 分。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6  月  5 日  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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