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惠济国际食品贸易港冷链物流园节能评价服务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2025-05-21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大河智链物流(郑州)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现对大河惠济国际食品贸易港冷链物流园节能评价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大河惠济国际食品贸易港冷链物流园节能评价服务
2.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项目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大运河片区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一期选址于惠济区大运河片区,通济大道以北,绿城路以南,丰川路(规划)以东,丰业路以西。项目总用地面积132192㎡(约合198.29亩)。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6#冷库、7#及8#自动化立体冷库、9#综合楼、10#及11#门卫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158721.03㎡,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985.85㎡。
2.5采购内容:
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大河惠济国际食品贸易港冷链物流园项目节能报告,确保通过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及节能审查。响应人服务过程中应积极与所在地区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协调对接,并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形成的各种文件、技术成果其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6服务期限: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完成送审稿工作,并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0日内通过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等相关规范标准及属地监管部门要求。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响应人2022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节能报告编制(或节能评审)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合同首页、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有效证明材料)。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具有良好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3.4.2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分别输入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及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分别查询企业及单位负责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
3.4.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供应商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页供评审小组查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8日17时00分。……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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