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然气销售分公司本部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然气销售分公司本部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招标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条件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天然气销售分公司本部因日常公务、会议接待、调研考察等工作需要,需对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旨在选取具备专业资质、服务优良的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服务内容涵盖轿车、商务车等车型租赁,确保车辆状况良好、性能稳定,满足不同场景下的公务出行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地点:北京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车辆购置时间均为中标后,车辆交付时间不得晚于合同签订后2个月。车辆要求、租赁数量及车型要求、服务要求等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3.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租赁车辆总数10辆,车辆类型包括轿车、商务车。

序号

车辆类型

租赁数量

排气量

购车价格(裸车价格,以购车发票为依据)

车身颜色

1

轿车

6

1.5T

17万元以内

2

商务车

4

3.0

38万元以内

白/银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最高投标限价:241.2万元(按服务期限3年计算)。投标报价(均为含税价格,税费、税率需单独列出)应包含车辆租赁费、定期保养费、年检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及为完成本服务采用的措施费用,采取的质量、HSE(健康、安全、环保)措施费用、各类保险费、招标服务费等。

结算方式:采用年度结算方式。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

3.3 业绩要求

具有近3年(2022年-投标截止日)车辆租赁服务类似业绩(对公业务)1项。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形,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投标人尚未完成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

3.5 信誉要求

(登录后查看)3.6 车辆要求

所有车辆均为中标后购置,车辆交付时间不得晚于合同签订后2个月,须为正规合法车辆,且须满足提供车辆在单双号、尾号限行时能够错开,须提供承诺书。

3.7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5月22日8:00:00至2025年5月2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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