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安河河口村1组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21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县安河河口村1组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建设,项目出资为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招标人为凤县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凤县;
2.2 工程规模:水毁修复护岸工程187米(含拆除重建37米),挡墙背河侧回填加固24米;
2.3 项目投资总额:2106900.00元;
2.4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凤县安河河口村1组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
凤县安河河口村1组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水毁修复护岸工程187米(含拆除重建37米),挡墙背河侧回填加固24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凤县安河河口村1组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证明;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及项目经理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各一份(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登记表等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以“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为准);
(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不得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②投标人(企业、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要求:①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②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核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组织及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28日17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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