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乡镇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实施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1本贾汪区乡镇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45万元 , 招标人为 徐州市贾汪区财政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贾汪区乡镇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贾汪区乡镇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贾汪区乡镇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
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②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
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
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
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
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服
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拒绝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其它: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21 09:00到2025-05-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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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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