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项目-环卫基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2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项目--环卫基地建设工程已由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黟发改投【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项目--环卫基地建设工程
2.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建设地点:黄山市黟县
2.4建设规模:拟新建一座转运能力100t/d生活垃圾转运站、一座15t/d可回收物分拣打包线、一座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调配厂等;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中标人应承担的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1 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6.2 运营:项目运营服务;运营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弃渣等各类垃圾收集处理转运运营服务。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
2.8.1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2 运营期限及运营要求:运营期限五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9招标控制价:13272408.93元,运营费用:214万元/年
2.10项目性质:房屋建筑工程
2.1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采用 □ 不采用
2.12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运营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运营管理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其中施工单位、运营单位各一家;
②联合体各方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牵头单位,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第3.3条要求;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4.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提醒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黄山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2024】13号)执行,具体详见第7章。(房建市政类项目适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1日09时30分。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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