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项目公告

2025-05-21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已由泰安党纪字[2025]7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为了更好地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申报工作,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现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我矿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工作。泰安煤业2024年末资产总额193575.68万元。

2.2采购范围:对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和申报工作,并对2025年度日常业务提供咨询服务等业务(包括检查业务指导、账务处理、税费咨询、人员培训等)。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5月31日前完成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和申报工作,2025年度日常业务咨询服务服务期为一年。

2.4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税务服务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21 17:30至2025-05-2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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