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能源分公司2025-2027年委托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1

1. 招标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新能源分公司2025-2027年委托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能源分公司本部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顺益街39-41号。

2.2规模:/

2.3标段划分:/

2.4服务地点:新能源分公司本部办公楼。

2.5服务期:2年

2.6招标范围:委托物业管理工作人数最低需求人数为16人。

服务人员(7人):项目经理1人,安保人员3人,保洁人员3人。

食堂服务人员(9人):主厨1人,副厨1人,切墩2人,面案1人,糕点师1人,餐厅服务员1人,清洗工2人。

物业管理服务总体范围:

(1)本部办公楼(面积3100㎡),包括:

一层:大堂、机房、档案室;

二层:集控中心、办公用房;

三层:办公用房;

四层、会议室、办公用房;

五层:会议室、会客室、活动中心、办公用房、阳光活动房;

六层:餐厅、机房。

(2)停车位:门前有10个停车位。

(二)物业管理服务总体内容:

(1)物业服务协调;

(2)办公楼公共区域保洁;

(3)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及停车位管理;

(4)办公楼水电、日常设施设备维护及改造。(合同总价包含材料费10000元/年)

(5)前台接待及会议服务;

(6)餐饮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服务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工业办公楼或商用办公楼(不含纯住宅、商住两用)综合物业管理业绩(含安保、保洁、餐饮),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和违法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2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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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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