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电厂静庭街等区域二三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21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大连电厂静庭街等区域二三次网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

2.2项目概况:静庭街等区域二三次网改造:对静庭街等区域二三次网进行改造,其中新建PE-RT预制保温供热管道1299米,钢管聚氨酯预制保温管14米,改造三次网18.2万平方米。

2.3施工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

2.4计划工期: 92日历天,2025 年7月1日- 9月30日(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1)二次网、三次网供热管线改造施工,包含所有土建施工、管道安装、施工协调、道路恢复、绿化覆盖等。包括临时措施(含安全措施)、临时道路、管沟挖掘、渣土排放、施工电源、施工水源、原供热管道拆除、管道安装、水压试验、运行调试等;(2)道路修复:住宅小区内部道路恢复原状;住宅小区外部的市政道路按市政要求恢复,并通过市政验收;(3)全部施工协调;(4)障碍排除及恢复,包括施工影响到的管线(自来水、污水、石油、煤气等)、树木、绿地等设施迁移、保护,恢复原样。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1)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2)或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道管子B级及以上或压力管道管件B2级),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供热管网施工合同业绩(要求每项业绩供热管网施工部分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如合同中未能体现供热管网施工部分合同金额,需提供业主证明或工程量清单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1日09:00起至2025年05月28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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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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