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同济医院10号楼电梯及电梯机房更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包,拆除10号楼内现有的两台电梯并进行改造更新(导轨可利旧),采购与安装新的电梯。拆除涉及到的土建修复、还原工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做好机房、井道、底坑等相关部位的防水工作。详细需求、参数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十号楼电梯使用情况,按要求分批拆除、安装新电梯,且按照第二门诊部电梯运行实际情况,每台电梯自拆除至投入运行使用的时间应控制在2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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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启文件之日查询相关信息);(4)供应商是拟投电梯设备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老证,有效期内)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制造许可子项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 (5)供应商是拟投电梯设备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老证,有效期内)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且拟投电梯设备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老证,有效期内)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制造许可子项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6)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类(机械、电气、机电)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2日 至 2025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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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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