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莆田市涵江区江氏民居保养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涵江区江氏民居保养维护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梅洋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梅洋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登录后查看);           2)工程建设规模: 约18.8万元;

3) 工期要求:45个日历天;            4)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5)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不低于文化厅或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 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且是本企业职工(若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该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5年5月 2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请于 2025年5月21日至 2025年 6月5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4 时 30分至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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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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