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超快瞬态吸收显微成像仪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1项目编号:31000
项目名称:上海大学超快瞬态吸收显微成像仪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0025-W0001595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0000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2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大学超快瞬态吸收显微成像仪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上海大学超快瞬态吸收显微成像仪采购
合同履约期限: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
3)报价人与招标人或潜在报价人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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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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