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规模: 本项目处理对象为赵石畔煤矿井下排水。赵石畔煤矿正常涌水量为967m3/h,目前实际涌水量约为60m3/h,项目设计预处理能力为1500m3/h,蒸发结晶设计处理能力为200m3/h。
2.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自有资金100.0%
2.3 计划工期:
2.4 工程建设地点: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5.1 招标范围: 榆横矿区赵石畔煤矿矿井项目井下水处理站蒸发结晶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2.5.2 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3.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六个月内)或提供近三年(2022、2023年、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信息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4.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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