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省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瀛洲山前供暖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21本招标项目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省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瀛洲山前供暖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省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
2.2建设规模: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省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瀛洲山前供暖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由瀛洲、山前2个换热站组成。主要施工内容为:空气能机组采购、暖通设备、电气设备及安装、钢支架、站房土建。计划投资额为人民币877.976618万元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至2025年10月30日前竣工并验收合格。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及地方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以本项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投标人资格核对标准的通知》烟建建管[2024]2号中关于注册建造师数量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资质的配置要求。
3.2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3.3财务要求:/
3.4业绩要求:/
3.5其他要求:(1)投标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依照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关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函附件内容,在开标现场进行公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2023]1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4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预留份额通过合同分包形式进行,需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不低于以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公示信息表》后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如有)。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1日17:00至2025年05月26日17:0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8日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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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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