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试验仪器租赁服务入围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1
项目名称 |
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试验仪器租赁服务入围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 |
项目编号 |
2025-LQ4GS-FW-021 |
招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采类型 |
服务 |
招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05-21 17:00:00 |
招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5-28 17:00:00 |
开标时间 |
2025-06-17 14:30:00 |
开标地点 |
……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试验仪器租赁服务入围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 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对招标人所需要的试验仪器检测设备租赁服务进行框架入围采购
序号 |
服务项目 |
主要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试验仪器检测设备租赁 |
试验仪器租赁服务包含服务费、租赁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
2.2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最新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2.3 入围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起 24 个月
2.4 入围候选人数量: 5 家,合格候选人不足 5 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对入围候选人的供货数量及金额不作承诺,具体项目将通过谈判、竞价等方式在入围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资质要求: / 。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并可查验;新成立企业、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企业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可提供上年度纳税信用评级证书、当年度动态信用等级证明或截至投标日上月末的无欠税证明)。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3项同类项目业绩(业绩认定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金额的发票为准(若为阶段性成果,应至少提供两个不同日期的发票;其他情形发票金额小于合同额的,还须提供采购方出具的履约完成证明))。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 2022 年 5 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5 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近一个月内投标人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若当年无缴纳记录则至少缴至上一年12月)。
3.6 投标人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入围的,入围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7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