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晋煤集团翼城晟泰青洼煤业有限公司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服务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5-21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晋煤集团翼城晟泰青洼煤业有限公司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服务,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翼城晟泰青洼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及现状: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进行汇算清缴”。

(2)目的:对青洼煤业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鉴证和纳税申报,要求符合国家和税务法律法规规定,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完成纳税申报服务。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翼城晟泰青洼煤业有限公司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服务:

标段(包)内容:对青洼煤业2024年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和纳税申报服务。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对青洼煤业2024年企业所得税涉税项目进行鉴证,填报国家电子税务局2024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通过审核。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翼城晟泰青洼煤业有限公司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服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05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企业所得税汇算服务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须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12日18时00分至2025年5月15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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