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工程2025年协作单位采购的招标项目公告
2025-05-21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 |
采购内容 |
最高投标(结算系数)限价 |
中标单位数量 |
备注 |
1 |
一 |
平湖市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工程2025年协作单位采购片区一 |
系数K=0.93 |
1家 |
工程地点位于:当湖街道及钟埭街道(新华路以西)、曹桥街道、新埭镇、广陈镇,详见采购需求。 |
2 |
二 |
平湖市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工程2025年协作单位采购片区二 |
1家 |
工程地点位于:当湖街道及钟埭街道(新华路以东)、新仓镇、独山镇、林埭镇,详见采购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的C类证书。(注:提供投标人为上述所有人员缴纳的加盖县市级以上养老保险机构章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内容一致。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纸质证明)
4、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一)公告发布网站:(登录后查看)
(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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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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