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西销售自有品牌“昆觅”清洁用品类、汽车用品类商品定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销售自有品牌“昆觅”清洁用品类、汽车用品类商品定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背景概况:自有品牌“昆觅”系列清洁用品、汽车用品自2021年起定制生产并采购洗衣液、洗衣凝珠、果蔬餐具净、油桶等产品,增收创效成果显著。为以更高质量的产品、良好的服务,提升自有品牌的竞争力和市场信任度,现对自有品牌“昆觅”系列洗衣液、洗衣凝珠、果蔬餐具净、油桶等商品的定制生产及采购的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昆觅”系列洗衣液、洗衣凝珠、果蔬餐具净、油桶商品的定制生产及采购。具体以实际发生的订单额度为准。

2.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如投标人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其在后续标段不参与评审。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

标段一:“昆觅”系列清洁用品的定制生产及采购,如洗衣液、洗衣凝珠、果蔬餐具净等。详见“附件1:自有商品技术要求及最高限价”中标段一内容。

标段二:“昆觅”系列汽车用品的定制生产及采购,油桶等。详见“附件1:自有商品技术要求及最高限价”中标段二内容。

2.5交货期:供应商收到采购订单后3个自然日内按要求将商品配送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指定仓库,订单到货率不得低于95%。

2.6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指定地点。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一般纳税人证明(国家税局通知书或税局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2资质要求:标段一投标人应为产品制造商/品牌商(相应标段内所有商品的制造商/品牌商),投标人需提供‌商标注册证(第三类)以及果蔬餐具净、洗手液的相应生产许可证。标段二投标人应为产品制造商,投标人需提供‌商标注册证以及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1-2023年度或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合资企业的还应该提供股东权益变动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合资企业的还应该提供股东权益变动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最近的财务报表,该投标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如投标人提供的是公司财务报表,须加盖公章,并对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真实性作出承诺)

3.3.2投标人需提供在开标日前12个月内的企业信用报告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的本项目各个标段的选商范围内同类产品生产或销售的业绩(标段一需提供所有类别中任意一项或者多项的业绩均可,标段二需提供铁(钢)桶的业绩)。生产商同时提供①生产业绩证明材料②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品牌所有(持有)商同时提供①自行生产业绩证明材料或委托生产业绩证明材料②销售业绩证明材料。生产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产品说明书②检验报告(合格);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各方基本信息页、服务内容页、签署页)以及②合同履行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合同签订时间早于2022年1月1日,但履行在上述期间的,认定为有效业绩。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如以制造商/品牌商身份投标的投标人为实行产销分离的集团公司,销售公司的业绩可以视为投标人的业绩,须提供产销分离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证明材料,业绩无效。发票原件扫描件要清晰可辨,发票需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证并提供查询截图。(所有发票均需提供)

未按要求提供或无法查证的发票,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书面承诺。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标段一、标段二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分包。

3.5.2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在国家、省级及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查中未出现申请产品抽查不合格现象,且无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3投标人应承诺可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产品营销需求提供促销人员支持。出具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6标段二中潜在投标单位生产的油桶类产品需投保产品责任险,需提供保险截图,如未提供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7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8本次招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管理从属关系或同一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的企业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其下属的分公司、隶属于同一总公司的不同分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全资或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内……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不划分标包的项目按一个标包),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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