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城市移民产业农产品综合产业园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5-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城市移民产业农产品综合产业园项目(一期)已由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宜城市移民产业农产品综合产业园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25〕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城市移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移民专项资金和地方其他资金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城市移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城市南营街道办事处南洲村。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0029.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776.84平方米。主要建设1#厂房、2#厂房、3#厂房、综合楼、门卫、消防水池等主体土建工程,配套室外强弱电,室外给排水,道路工程,围墙及停车场等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人主要工作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中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联合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6-23(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合同估算价:380542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遵照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设计服务。设计的深度应满足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验收、审计等。(2)设备采购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3)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3.1.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具有①工程设计资质: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总投资额(或合同金额或工程费用)1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或产业园建设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或施工项目业绩或设计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3.1.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1-8项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信誉要求。)3.1.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提供无在施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3.1.6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3.1.7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无在施项目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3.1.8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施工需求。3.1.9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1年(含)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以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2)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造价管理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3.1.10其他要求:①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等)信息登记,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②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提供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③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外(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投标人拟派的所有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需提供所有拟派人员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规定的资格条件。③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后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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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5月22日00:00至2025年5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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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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