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寨智能车库项目前期工作技术招标公告

2025-05-21
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寨智能车库项目前期工作技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516,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16,000.00元

采购需求:

1. 标的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数量

所属行业

1

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寨智能车库项目前期工作技术

1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

2.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 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1日至 2025年 05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 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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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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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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