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江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穿江过河”压力管道定检(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5-21采购人:重庆江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江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穿江过河”压力管道定检(第二次)
采购内容和范围:依据《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完成本项目管道的定期检验工作,排除使用过程中压力管道的安全隐患,并出具全面检验报告及合于使用评价等相关资料和结论报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响应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且检验范围包含DD2;(提供核准证)
3.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单位至少具有一个穿江(或过河)公用管道检测业绩。(须提供合同,同时提供对应的项目验收报告或对应项目经检测后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
4. 信用要求:(1)响应供应商(含联合体响应的成员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2)响应供应商(含联合体响应的成员单位)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5. 其他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内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6. 资格要求: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响应供应商资格和要求”和“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对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7. 响应性评审: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服务期、质量要求、安全要求、限价以及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等要求,对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8. 响应报价: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否则其响应无效。
9. 低于成本评审:发现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响应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交合同、履约优良证明材料等)。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响应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
/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5-28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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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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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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