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州市医疗机构(市第一总医院、市第二总医院)统一信息化及设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1
项目名称:福州市医疗机构(市第一总医院、市第二总医院)统一信息化及设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9,147,000.00元

采购包1(临床核心业务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53,4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2,561,800.00元

投标保证金: 52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6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临床核心业务系统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53,48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2(区域应用及医院其他业务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73,0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9,944,100.00元

投标保证金: 699,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16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区域应用及医院其他业务系统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73,02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3(项目配套硬件):

采购包预算金额:57,247,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2,862,600.00元

投标保证金: 42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项目配套硬件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57,247,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4(信息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21,3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6,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

C16050000-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信息工程监理服务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1,80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5(系统测试、安全测评与密码评估):

采购包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242,5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2,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5-1

C16060000-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系统测试、安全测评与密码评估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3,60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4: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5: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提供①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须提供证书复印件;②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③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被列入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49号)发布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截图证明。;(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1.3“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特定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一方满足即可。(3)须提供联合体协议。(4)本项目允许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5)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采购包1、2、4、5不适用,采购包3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2、4、5不适用,采购包3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5-21 至 2025-05-2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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