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南山大道(玄奘路)下沉路面及边坡防护修复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6 2、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南山大道(玄奘路)下沉路面及边坡防护修复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25,673.02元 最高限价:3525673.02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伊滨政采磋商(2025)0024号-1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南山大道(玄奘路)下沉路面及边坡防护修复工程项目 3525673.02 3525673.02 3525673.02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南山大道下沉路面修复以及边坡防护修复,其中下沉路面修复包含对桩号K1+900及桩号K3+180范围内的现状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人行道、雨水口、雨水井、电力检查井、护栏等进行修复;边坡防护修复包含桩号2+760~2+780段道路北侧的现状拱形骨架护坡修复。主要建设内容有:机动车道路面修复6694m2,现状路面铣刨加铺2438m2,非机动车道路面修复2666m2,人行道修复1114m2,新建拱形骨架护坡1280m2,改造雨水连管152m,新建雨水口31座,电力检查井修复12座,中央护栏修复345m,绿篱迁移1034m2,树木迁移251株。
5.2 项目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5 工期:60日历天;
5.6 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8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9 文明工地目标:符合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5.10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11 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中标后无在建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4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需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2日 至 2025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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