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环保车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17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环保车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燃料公司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环保车采购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曹妃甸港口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环保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       

2.2 规模:一台18吨纯电动洒水车、二台18吨纯电动清洗车、一台18吨柴油驱动清洗吸污车,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3 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一台18吨纯电动洒水车、二台18吨纯电动清洗车、一台18吨柴油驱动清洗吸污车,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5 交货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六加华能煤码头  

2.6 交货期: 在合同签订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环保车产品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投标车型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

3.2.3本次招标采购的三种车型要求为同一品牌。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 5月17日9:00起至 2025年 5月24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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