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枣庄矿业集团高庄煤业有限公司COD、氨氮、PH值、总氮、总磷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委托运行和维护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25-05-21
1.项目概况及要求

1.1项目概况: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环境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07)23号]要求,对外排口COD、氨氮、PH值、总氮、总磷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进行运行和维护;

1.2 内容及范围:COD、氨氮、PH值、总氮、总磷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维护;

1.3 质量标准/要求:

(1)负责COD、氨氮、PH值、总氮、总磷水质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和通信网络的日常运行维护及所有仪器所用全部试剂提供、消解试管和2000元及以下设备配件和更换、其他相关网络通讯等;

(2)负责在线监测有关技术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3)正常情况下每周不少于一次到现场进行设备检查维护;

(4)负责COD、氨氮运行报告等数据上传,对在线监测系统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协调和沟通,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当监测数据异常或仪器出现故障,原则上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特殊情况不超过4小时,且查明原因后应立即向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报告。一般故障乙方应在4小时内解决,特殊故障在6小时内修复,如出现特别重大的故障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应及时向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书面报告原因,同时要负责采取人工采样监测的方式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5)应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之规定,在签订运营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6)必须加强监测室的管理,保持监测房内环境卫生整洁、规范,规章制度健全;

(7)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8)负责依法依规处置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检测废液;

1.4 交货地点/实施地点/建设地点:高庄煤业;

具体要求见下表:

标段

服务期

需求单位

最高限价(元)

备注

标段一

365日历天

枣庄矿业集团高庄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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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算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展运维服务,2025年年底开具合同总金额的50%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付款,剩余50%委托方在合同结束后,开具发票挂账后付款。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服务一级认证证书(中环协颁发认证);

2.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的合同(不少于5份);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7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5月21日起至2025年5月2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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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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