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双楼铁水联运配套仓储堆场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5-05-21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贾汪区大吴街道双楼物流园区。
2.1.2建设规模:建设铁路快运集装拆装箱库2座约1.7983万平方米及约2.0644万平方米附属道路配套等工程;码头后方堆场约4.9647万平方米及配套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9179.6518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工程建设工期: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招标人需求说明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为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发包人、监理验收,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其他: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标段名称:徐州双楼铁水联运配套仓储堆场EPC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前期报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规划手续办理、配合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养护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
2.2.1设计承包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工作: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①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附属配套工程设计及后期服务;②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办理;③配合审查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④配合前期报建;⑤其他施工前和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⑥配合后期验收、竣工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其他各类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完成各类设计图纸的审查报审、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以及相关部门和行业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设计文件的编制需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
2.2.2.施工承包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建筑工程: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含附属配套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所有资料,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2.3.物资采购内容包含: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预制构件、工程设备购置等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职务。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时间、金额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5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时间、金额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
注: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变更证明材料。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参与投标的,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参与投标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3.5.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建造师要求)必须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3.5.5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3.5.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遵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2)联合体协议中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章盖章为准。
(3)联合体资格审查合格后和中标后,其成员均不得变更。
(4)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6月25日10 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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