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大件垃圾拆拣服务采购公告
2025-05-21预算金额:299.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9.40万元(每年报价不超过99.8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江宁区大件垃圾拆拣服务(江宁全区大件垃圾称重、登记、统计;江宁全区大件垃圾分拣、分类、处置;江宁全区有害垃圾、废弃玻璃贮存、处置等均属于本拆拣服务范围;按采购人管理要求对大件垃圾进行处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首次签订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的履约情况以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续签合同期限一次一年,续签不超过两次。每年预算99.8万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六:承诺书):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登录后查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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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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