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日志分析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1
一、项目编号:GHY-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范围:

1.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日志分析管理系统设备招标采购

2.本项目工程承包(物资采购/服务采购)范围: 日志分析管理系统设备(包含软硬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交付期: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0个自然日内,将日志分析管理系统设备所包括的所有设备送达招标人指定国内地点。

调试期:设备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系统联调,具备验收条件。

质保期:自经双方签署终验收报告之日起三年,若质保期内设备因投标人质量问题导致,质保期以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为准。

4.工程地点/服务/供货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D座13层 。

5.其他(没有填写“/”,不要删除): /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标):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国内合格经营者,在国内注册的中资企业、外国独资或者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能够按期提供相应产品的公司,须提供有效期范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若涉及工商变更,须提供第三方行政管理机构的工商变更证明,所有证明文件均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没有提供,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商有效的授权文件【分公司可以使用母公司的生产商授权文件,但需要母公司给分公司出具同意使用生产商授权文件的授权函;子公司不可使用母公司的生产商授权函,仅可使用生产商对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

2.信誉要求:提供企业信用所列示的网站截图,网站截图的日期应不早于招标公告日期。

(1)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2)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3)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近三年(2022至今)内实施过3家及以上同类项目成功经验(以代理商投标的可提供设备生产商的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证明为准)。

4.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信誉优良,无不良的合同履行记录,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2024年中任意三年完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会计体系的财务报表。

5.人员要求:/

6.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

8.备注:

(1)投标人务必将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不合格的投标;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质审查:资格后审。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七、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与时间:

发售时间:2025年05月21日16:00 - 2025年05月27日23:00

文件售价: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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