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儿童医院新生儿无创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0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新生儿无创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64.6
最高限价(万元):160
采购需求:振荡排痰仪、无创呼吸机;电子支气管镜;新生儿无创呼吸机;医用温控仪;多参数监护仪、便捷式氧饱和度监测仪;可视电子软镜;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含安装调试)标段2: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含安装调试)标段3: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含安装调试)标段4: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含安装调试)标段5: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含安装调试)标段6: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含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3、4、5、6:无;(1)昆明市儿童医院新生儿无创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昆明市儿童医院新生儿无创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昆明市儿童医院新生儿无创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4)昆明市儿童医院新生儿无创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4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5)昆明市儿童医院新生儿无创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5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6)昆明市儿童医院新生儿无创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6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3、4、5、6】1、投标人应具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且生产(或经营)范围须包含对应医疗器械(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并提供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要求。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20 06:00至2025-05-27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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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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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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