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攀枝花市局(公司)卷烟仓库消防设施(超音速干粉自动灭火装置)更换招标公告
2025-05-211、项目编号:WZ-10
2、项目名称:2025年攀枝花市局(公司)卷烟仓库消防设施(超音速干粉自动灭火装置)更换
3、招标人:四川省烟草公司攀枝花市公司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概况:
2025年攀枝花市局(公司)卷烟仓库消防设施(超音速干粉自动灭火装置)更换主要为原有超细干粉拆除、购买超细干粉(FZX-ACT8-1.2/ZY)并安装,项目计划21.6万元。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及“四川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上备案通过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证明材料。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2、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已移出的除外)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4、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记录的;
5、参加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有围标、串标等情形;
6、投标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7、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自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09:3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 200 元/份(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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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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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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