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铁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工程安检仪、自动售票机及自动检票机设备采购会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5-2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铁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工程安检仪、自动售票机及自动检票机设备采购会采购人为济南铁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济南铁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工程安检仪、自动售票机及自动检票机设备采购会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投标,所有包件均不得拆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1)所提供业绩的时间要求:提供厂商2022至2025年轨道交通行业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2个。
(注: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为:合同/订单,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业主证明等)
3.1.3.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2)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4)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
3.1.4.其他要求证明材料
(1)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供应商应提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供应商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近年是指: 2023至2025年。
(2)制造商授权书
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资质证书。
(3)其它
(a)供应商须信誉良好、财务状况健全,不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不良信用通报期,供应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
(b)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书面通知的供货批次及进度计划,分阶段组织排产及供货工作,供货时供应商应按招标人要求组织发货并且搬运到指定处所。
(c)供货前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完成《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约定的网络安全审查工作要求,形成《关于“xx工程”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预判分析报告》、《网络安全审查申报书》等,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和服务供应链情况、产品和服务认证检测情况、产品和服务应急处置流程机制情况、厂家及供应方主要股东情况,其中属于“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必须有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认证证书。如拒绝或无法提供上述材料或无法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则视同为招标无效。
(d)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除上述列明内容外,须完全满足采购人随附技术规格书所载全部功能要求及技术指标。鉴于各厂商系统架构存在差异性,若投标人为响应技术规格要求需补充本清单未列项之必要设备,应自行增补相关配置。中标后如因设备配置缺失导致技术规格书功能无法实现,中标人须无偿增配满足功能要求的设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若经整改仍未能实现技术规格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更换供应商,中标人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更换、工程改造等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1.5.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资质证书。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5月21日 16:30至2025年5月24日 16: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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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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