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老龙头区域生态治理工程(三期)EPC项目自购(电缆、箱变)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2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老龙头区域生态治理工程(三期)EPC项目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为并审管投批字【2024】61号,项目业主为太原新时代文旅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解决,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老龙头区域生态治理工程(三期)EPC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老龙头区域生态治理工程(三期)EPC项目:位于太原市尖草坪区,北起汾河出水口,南至汾河四期,东起滨河东路,西至土堂村,总规划面积243000m²,治理长度约1.35km,建设内容分为水利部分和生态修复部分。 (1)水利部分建设内容:拓宽疏浚河道约560m、整治两岸堤岸约1120m;改造1座跌水堰,新建1座观景船坊平台及交通栈道;新建生态岛3座,完善兰村水文站设施。 (2)生态修复部分建设内容:河道内生态修复治理面积约112400m²,现状建筑物改造面积约6008m²。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电缆、箱变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由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有CMA或CNAS 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开标当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22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1月-开标当日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1月-开标当日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2年-2023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近一年内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3日9:00至2025年05月28日9:00,……)报名,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