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幸福社区养老服务一条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2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幸福社区养老服务一条街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海州区新海街道办事处幸福社区居民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幸福社区养老服务一条街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幸福社区养老服务一条街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

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

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

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4年11月

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

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

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

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

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

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记录等验收文件。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

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

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

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提供网页查

询截图);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

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

存;

(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22 08:30到2025-05-2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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