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河南炼化百万吨乙烯项目及炼油配套工程集散控制系统(DCS)框架协议集散控制系统(DCS)招标公告

2025-05-2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河南炼化百万吨乙烯项目及炼油配套工程集散控制系统(DCS)框架协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集散控制系统(DCS)配件 1.000
2 集散控制系统(DCS)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资格条件及技术规格书中凡涉及认证、软件专利、知识产权、著作权等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是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国内必须具有整套DCS系统的自主研发、生产、组装和工程培训及现场组态调试能力,并提供研发创新(研发机构及成果,研发机构信息、发明专利信息以及采用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信息等)、集成能力(PDM方案、系统集成方案)、制造装备能力(从生产设备、物流设备、仓储设备,设备自动化程度,加工自动化,设备加工产能等)、质量管控能力(可视化看板、产品工艺方案、生产管理方案、质量管理方案)、外协能力(设备管理方案、主要外购原材料情况、主要外委加工质量情况)、工程及培训能力(组态测试DEMO系统、专用培训室及工位数)等相关信息和证明资料。(2)投标人所投的DCS系统品牌和型号必须是近年内石油化工装置或同类工况下使用的主流产品。应至少提供一项国内石油化工装置或同类工况下DCS系统的供货业绩,该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近5年内(2020年-开标日),单个工程DCS硬件I/O点超过50000点;已开车稳定运行。提供业绩证明中的设备型号和软件版本必须与本次投标一致,如本次投标的设备型号和软件版本属升级版本,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证明该业绩真实性的有关资料,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用户名称、地点、供货时间、开车业绩证明及联系方式等。销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有虚假信息或买方无法核实,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DCS系统应具备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策略及措施,同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及《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安全通用要求,提供由具备公安部等保测评资质的机构,完成对系统网络安全的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根据等保测评报告要求,制定安全策略及改进措施。投标人应在技术报价书中书面承诺投标人提供的DCS系统能够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能够取得等保定级评估报告,同时在报价单中提供分项报价。(2)DCS系统所有I/O模件和直流稳压电源应具有防环境腐蚀的能力,供电电源为 24VDC,1:1冗余配置,须达到 ANSI/ISA-S71.04 标准规定的 G3 等级环境的防腐要求。(3)投标人承诺提供全天候现场维护服务工作,对所供设备软硬件进行现场实时技术保障服务,服务期为开车正常后36个月,该项服务费用应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并书面承诺在项目执行阶段不再增加技术服务费用。(4)投标人承诺供货清单中的所有设备、部件应保证15 年(或停止生产后9年)以上的备件供应期,各项备品备件价格在自开标之日起5年内有效。(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满足河南炼化百万吨乙烯(洛阳分公司百万吨乙烯)项目分散控制系统(DCS)规格书技术要求,满足百万吨乙烯项目分散控制系统(DCS)规格书补充内容及技术要求,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河南炼化百万吨乙烯项目及炼油配套工程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范》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5月22日10时0分 至 2025年5月29日10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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