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厦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祥平西片区西山水厂以东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物资(球墨铸铁管及配件)询价采购公告

2025-05-22
一、询价条件

本建设项目为同安祥平西片区西山水厂以东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业主为厦门市同安区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区财政统筹;非财政投资136万元,资金来源为管线单位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安球墨铸铁管及配件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相关物资采购进行线上公开询价采购。采购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厦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祥平西片区西山水厂以东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竞标文件上可简称:中铁二十四局祥平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请有意向的竞标人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工程们于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西片区,包含同宏路和同福路两条市政道路,同宏路西起同安大道,东至塘柑路,城市次干路,路线长度705.655米,实际修筑长度688.185米,红线宽度30米,同福路南起拟建同宏路,北至乌涂溪,城市次干路,路线长440.543米,实际修筑长度388.712米,红线宽度2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最大管径DDN1400)、污水工程(最大管径DN300)、给水工程(最大管径DN400)、缆线管廊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报价人须具备安全防护材料生产或销售资质,自身具有与安全防护材料生产技术能力,生产工艺、安全防护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报价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报价人注册资本(或股本)达到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报价人应提供符合询价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的物资;报价人应提供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运输、售后服务以及承担其他相关的义务。

(5)履约信用:报价人近三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讳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竞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竞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千体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盼警示名录》、《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一事人名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限制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6)其他要求:①报价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谈判,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经销协议,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询价接受代理商投标;③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的不同报价人的重要股东或管理成员不得为同一人;④报价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结算采用一票制;⑤报价人近三年不得与我公司项目有合同纠纷及法律诉讼,否则询价人有权拒绝此报价人投标结果。

四、本次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低价法评标,即从通过形式与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结合竞标人设计图纸,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其产品质量、售前售后服务、设计方案等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竞标人,按不含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供应商的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本次评标小组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有关经济、技术及财务等方面的专家 4 人共 5 人组成。

五. 与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1、交货期:按照询价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2、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询价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4、售后服务:本批询价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询价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询价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询价人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由于施工需要,询价人需要调整询价货物性能的,报价人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到达询价人施工现场进行配合。

5、报价人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询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6、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询价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询价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初验收,初验收合格后由询价人试验部门进行材质检测,检测合格方为验收合格。

7、规格和数量

见附件一《询价采购物资一览表》,以上规格数量为暂定,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8、质量保证

(1)报价人应对所提供物资的质量负责。

(2)在质量保证期内,报价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

(3)报价人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询价人不计息按规定(180天内)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报价人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4)报价人在合同物资质量保证期外但在寿命期内提供的其他服务,费用由买卖双方商定。

(5)质量保证期为物资到场验收合格后6个月。

9、运输

(1)报价人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如报价人负责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报价人负责。报价人应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2)物资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报价人承担并由报价人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3)卖方应按买方约定组织供应,合同物资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送达交货地点。

(4)卖方应在物资装车前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号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

(5)卖方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6)卖方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物资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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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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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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