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大运路打通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钢材)采购询价公告

2025-05-22
1. 询价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运路打通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大运路打通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为太原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政府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 项目概况:

大运路打通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项目北起汾东大街,南至潇河产业园区北边界段辛村街,主线道路全长约5.4km,十六号线以北红线宽度63m;绿线宽70m,十六号线以南红线宽59m,绿线宽66m。大运路上跨太长高速连续高架桥,长约679m。辅路跨越太榆路退水渠,约为3*13m板桥。本招标项目为大运路打通工程一标段,范围为太长高速以南520 m~十六号线以南710m处( 桩号k4+260~k3+220),全约1.04km。建设内容包含:大运路上跨太长高速连续高架桥、辅路跨越太榆退水渠,道路工程、管涵工程、电力土建工程、排水工程等,投资额约19000万元。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钢材(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招标物资生产厂;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实验室认证证书等资料。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竞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竞谈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竞标人在竞谈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于2025年5月22日08时00分至2025年5月24日18时00分购买并下载询价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27日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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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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