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空气质量监测路边交通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漯采磋商 2、项目名称:漯河市生态环境局空气质量监测路边交通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90,000.00元 最高限价:59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Z20250016901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空气质量监测路边交通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590000 590000 59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漯河市生态环境局空气质量监测路边交通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详见采购磋商文件)
5.2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2,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a.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响应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前一个小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3日 至 2025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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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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