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招标代理资源库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招标公告

2025-05-22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招标代理资源库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招标代理资源库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

2.2项目编号:JLZX

2.3招标范围:各类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工程招标、货物采购、各类服务等,从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至招标档案归档为止全部工作,最终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2.4服务周期: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年;

2.5入围家数:不超过10家;

2.6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网页截图;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提供查询截图。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招标工作经验。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

4. 获取招标文件

4.1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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