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延寿溪幸福河湖建设信息化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5-22招标编号:闽建发采购
预算金额:9227000元
最高限价:9227000元
投标保证金:92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是否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福建省延寿溪幸福河湖建设信息化项目 |
1批 |
详见第五章 |
9227000 |
92000 |
否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明细 |
描述 |
供应商资格承诺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函详见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2)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文件执行。
(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文件执行。
(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6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