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海事局佛山市水上(应急)溢油清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佛山市水上(应急)溢油清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依据《佛山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佛府办函〔2015〕358号)、《佛山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应急反应总体规划》,为及时有效组织佛山市行政区域重点水域的水上溢油应急清污工作,保护佛山市水域环境和饮用水源水质安全,防治水上溢油污染损害,保障人民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经济的水上交通运输的可持续发展。本项目为佛山辖区“两体三区”溢油应急体系建设的支持项目,“两体三区”溢油应急体系的“三区”是按照佛山辖区水域特点和溢油应急处置需求,将辖区分为顺德、三水和南禅高三大片区,本次采购的溢油应急服务重点是满足南禅高片区水域溢油应急处置需求,并在必要时为顺德片区和三水片区提供支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 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及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及转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2日  至 2025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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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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