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分拨中心(9#物流仓库)一期综合污水管道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分拨中心(9#物流仓库)一期综合污水管道改造工程己由广州南沙国际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国际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分拨中心(9#物流仓库)一期综合污水管道改造工程

2.2. 项目编号:ZB

2.3.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自贸区保税港区物流园区

2.4. 招标内容、规模:包括但不限于含9#物流仓库一期室外污水管道改造、6#仓库、7#仓库污水管道改造、污水管道间接驳碰口及其附属工程建设、管沟土方开挖及支护、路面恢复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等。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6.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489088.5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71472.01元)。

2.7.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④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3.5.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工程类工程师职称。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2日08时30分到2025年 5 月28日17时3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