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武夷山市上梅乡水源点标识牌采购安装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2
1.项目名称:武夷山市上梅乡水源点标识牌采购安装等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JXR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武夷山市上梅乡水源点标识牌采购安装等服务项目

1项

88000元

88000元

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专项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明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描述: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7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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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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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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