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明区文化馆四楼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Z(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南明区文化馆四楼维修工程

3、预算金额:贰拾陆万柒仟陆佰壹拾陆元肆角肆分(¥:267616.44元)

4、最高投标限价:贰拾陆万柒仟陆佰壹拾陆元肆角肆分(¥:267616.44元)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至今任意时间)或2025年01月起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提供承诺函的,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1月起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税收为季度缴纳的,应提供最近一季度的缴纳证明材料),如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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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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