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台北西路与金桥路、台中路与佛堂路路口新建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2
项目名称:台北西路与金桥路、台中路与佛堂路路口新建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4.66441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4.664416万元 ,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和控制单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新建2个路口信号灯和电子警察,配套管线、电缆及其它附属设施,具体详见第四章u201c项目需求u201d;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4年10月 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谈判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详见谈判文件格式)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承诺。(详见谈判文件格式)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