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准能集团2025年废矿物油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2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准能集团2025年废矿物油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4632,招标人为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要求,为了合规合法转移处置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废矿物油,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公司产生的废矿物油进行处置。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包括为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废矿物油处置,数量预估777.5吨,投标人负责按照危险废物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废矿物油实施收集、贮存、处置。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同时包含危险废物代码:900-217-08、900-218-08和900-249-08。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22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2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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