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高仔厂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5-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高仔厂水库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顺昌县水利局会议纪要以〔2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80%,自筹20%,招标人为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顺昌县高仔厂水库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昌县岚下乡;

2.2 项目建设规模:计划投资13500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勘察及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专题报告(包含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移民安置规划、维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施工图预算)及其他服务和配合工作;

2.5 最高控制价:设计费招标控制价880万元;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项目审查、批复;

2.7 服务期限:285 (签订合同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1)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送审稿),送审稿审批通过后2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报批稿);(2)勘察、测绘进度均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要求;(3)相关专项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洪水影响评价类专题等)在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提交,相关专项报告送审稿审批通过后20天内提交可相关专项报告(报批稿);(4)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送审稿)审批通过后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招标图设计在初步设计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分阶段出图,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第一批图纸需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5)根据招标人需求,应在施工阶段和现场施工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含水利水电工程、水工)工程师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5月 22 日09:00 时至2025 年 6 月 12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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