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铁路物流中心沙良物流园营业部一期消控室更换主机和区域分机、铺设电线路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22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铁路物流中心委托, 现就沙良物流园营业部一期消控室更换主机和区域分机、铺设电线路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具备三年内相关消防业绩。
5.投标单位具备提供2021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单位需对本项目现场进行勘查,并出具加盖呼和浩特铁路物流中心沙良物流园公章,根据本项目实际现场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未经现场踏勘的单位取消中标资格。
10.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5 月 22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5 月 26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5年 5 月 30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5 年 5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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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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