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政和县暖溪小流域2025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县暖溪小流域2025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南平市水利局以南平市水利局关于政和县暖溪小流域2025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南水水保【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和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政和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政和县暖溪小流域2025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政和县暖溪小流域2025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政和县澄源乡;

2.2 工程规模:2232098元;

2.3 产业类型: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安全生态水系长度1350米。坡改梯18.18公顷,排水沟160米,蓄水池9口,生态护岸140米,生态步道90米,护岸生态化改造63米,亲水平台1处,清淤清障1350米,水保生态园1座,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2232098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50434元(含暂列金110000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40434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223-2008标准及现行工程质量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1日00时至2025年6月9日23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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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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